福州市的退休金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本养老金是根据企业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和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来计算的。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福州市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基本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适用于在市本级缴费的退休人员。二档基本养老金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适用于在市外县(市)缴费的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根据退休人员在个人账户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来计算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由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额、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等因素来确定,金额各不相同。
此外,福州市还根据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参保时间等因素设立了一些附加养老保险金。例如,在福州市参保满15年、缴费满10年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每月150元的养老金;参保满20年、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可享受到每月300元的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列的退休金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退休金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以及个人情况的不同有所变化。退休人员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详细的退休金标准以及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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